參評對象 1) 凡具備申報條件的相關人員均可申報參評; 2) 中級職稱的參評對象是:相關單位在崗專業技術人員,持有“引進人才工作證”滿一年或有“上海市居住證”在上海工作滿一年的外省市工程技術人員,從事高新技術項目的專業技術人員等; 3) 高級職稱的參評對象是:相關單位專業技術人員,科研院所及所屬科技企業、經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或項目中從事高新技術及其產品相關工作的專業技術人員、管理人員等。對在高新技術成果轉化工作中業績突出者,可破格申報相應的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 5、 中級職稱評審一年受理兩次,高級職稱評審一年受理一次。
具有國家教育部門承認相應學歷的專業技術人員,且所學專業對口的大中專畢業生,可按湘人發〔2001〕55號文件規定,直接認定相應初中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 工程專業初、中級專業技術資格實行以考代評是一項政策性、業務性很強的工作,關系到廣大參考人員和相關單位的切身利益,社會關注度高,各市州建設和人事部門要密切配合,認真實施,嚴格按照《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事部3號令),加強管理,嚴肅考風考紀,確保考試公平、公正,切實維護考試的性與嚴肅性。
破格申報中級職務者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中的二條: 1、獲國家科技進步、星火計劃四等獎或省、部級科技進步、星火計劃三等獎以上項目的主要完成者,或獲地(市)科技進步二等獎以上項目的主要完成者或獲省部優質產品或優質工程的主要技術負責人。 2、在地市級以上報刊發表專業技術論文三篇以上或專著。直接主持中型項目或中型骨干企業的專業技術工作,且連續二年以上取得了明顯效益者。 3、擔任助理級期間,成績顯著且獲地(市)級企業家或先進專業技術工作者稱號的。
證書頒發 1、參考科目總分達到規定標準即為合格,合格者即取得土建工程初、中級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合格人員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省人事廳發文確認。 2、省職改辦負責安排各省專業技術資格證書打印工作,省職改辦負責證書驗印,各市州人事職改部門和省直單位人事(職改)部門負責證書的頒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