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稱初源于職務名稱,在理論上職稱是指專業技術人員的專業技術水平、能力以及成就的等級稱號,反映專業技術人員的學術和技術水平、工作能力的工作成就。就學術而言,它具有學銜的性質;就專業技術水平而言,它具有崗位的性質。
中級職稱申報要求:
(1)大學本科畢業,從事專業技術工作五年以上,并擔任助理職務四年以上。
(2)大學專科畢業,從事專業技術工作七年以上,并擔任助理職務四年以上。
(3)中專(高中)畢業,從事專業技術工作十年以上,并擔任助理職務四年以上。
(4)初中及以下學歷須從事專業技術工作十五年以上,并擔任助理職務四年以上。
申報中級:
1、獲國家科技進步、星火計劃四等獎或省、部級科技進步、星火計劃三等獎以上項目的主要完成者,或獲地(市)科技進步二等獎以上項目的主要完成者或獲省部優質產品或優質工程的主要技術負責人。
2、在地市級以上報刊發表專業技術論文三篇以上或專著。
3、直接主持中型項目或中型骨干企業的專業技術工作,且連續二年以上取得了明顯效益者。
4、擔任助理級期間,成績顯著且獲地(市)級企業家或先進專業技術工作者稱號的。
評聘結合是指對參加職稱評審的人員,根據崗位設置的情況來確定評審獲得資格人數,對于評審通過的人員即聘任相應職務的措施。這種舉措主要目的在于減少部份獲得職稱人員無法獲得相應職務而產生怨言的情況,缺點在于削弱了職稱制度對不同單位的參評人員實行同一標準的衡量尺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