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報高級 1、獲得部、省級表彰的學科帶頭人;地市級以上有突出貢獻的中、青年專家;榮獲國家、省級表彰的鄉鎮企業家或廠長、經理。 2、獲得國家科技進步三等獎以上;省、部二等獎以上;地市一等獎以上(含發明獎、成果獎、自然科學獎、星火獎)項目的主要完成者;獲得金、銀產品獎或省、部級產品獎或工程獎的主要生產技術負責人;創、省級新產品獎的主要生產技術負責人。 3、直接主持完成大型項目或負責大中型企業生產經營管理工作或對非公有制企業技術發展作出突出貢獻,取得明顯經濟效益者;企業連續二年營業收入在2000萬元以上(省確定的山區縣1000萬元以上)、或利潤在400萬元以上(省確定的山區縣200萬元以上)的主要負責人。 4、在技術發明、創新、改造、專利、推廣、應用中,取得的經濟效益連續二年(申報高級職務的前二年)占該企業利稅總額(400萬元以上,貧困山區200萬元以上)20%以上的主要技術負責人。 5、對本專業技術崗位的工作創立了有價值的經驗,并在省內同行業中推廣的主要貢獻者;擔任中級職務期間,成績顯著,并獲得省級以上先進工作者稱號的;或者在地市以上報刊或會議上發表過兩篇以上被同行專家認定為有價值的學術論文,或正式出版過有價值的著作或譯著。
高級工程師分為兩級三類:高級工程師(副高)、研究員級高級工程師(正高)、教授級高級工程師(正高)。 高級工程師對應于教育類副教授,研究類副研究員,研究員級高級工程師對應于研究類研究員,教授級高級工程師對應于教育類教授。 高級工程師在工程界為技術專家或技術能手,在企業中發揮著無可替代的作用和很強的工作能力。
具備能力 1、具有解決生產過程或綜合技術管理中本專業領域重要技術問題的能力。 2、有系統廣博的專業基礎理論知識和專業技術知識,掌握本專業國內外現狀和現代管理的發展趨勢。 3、有豐富的生產、技術管理工作實踐經驗,在生產、技術管理工作中有顯著成績和社會經濟效益。 4、能夠指導工程師的工作和學習。
高級工程師正常申報條件: (1)大學本科畢業,從事專業工作十年以上,擔任中級職務五年以上。 (2)大學專科畢業,從事專業技術工作十五年以上,并需擔任中級職務五年以上。 (3)中專、高中畢業,從事專業技術工作二十五年以上,并擔任中級的職務五年以上。 凡符合上述申報條件的人員,還必須遵紀守法,具有良好職業道德,能認真履行崗位職責,在本專業崗位上做出顯著成績,且具備相應的專業理論水平和實際工作能力。 注:具體的申報條件以申報職稱的評委會為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