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理工程師,是指初級工程技術人員的職務名稱。在中國高等學校中,任職條件為:(1)具有完成一般性技術工作的能力。(2)熟悉并能正確運用本專業的基礎理論知識和專業技術知識。(3)擔負一個方面或某個重要崗位的工程技術工作, 能履行崗位職責。(4)具備碩士學位或第二學士學位;本科學歷或學士學位,一年見習期滿后,考核合格,認定助理職稱資格;大專學歷畢業后,取得技術員職稱后,從事技術工作滿2年;中專學歷畢業后,取得技術員職稱后,從事技術工作滿4年(有真才實學,貢獻突出者可不受此限)。
報考要求 評高級以上級職稱,職稱外語及計算機必須通過省級組織的統一考試。部分省市取消職稱英語及計算機考試要求 其他問題 1.申報晉升非公有制經濟組織各專業中、初級專業技術職務人員,必須參加全市統一組織的水平能力測試,測試合格者方可申報相應等級的任職資格。水平能力測試由市職改辦負責,具體工作委托市人才交流中心組織實施。 2.凡在任職期間工作嚴重失職,或有重大責任事故,或違反國有法律、法令受到刑事處分,或違反計劃生育政策的,不能參加推薦評審。 3.評審費按物價部門的規定執行,各地各部門不得擅自提高標準。
副高級職稱 (1).博士研究生畢業,取得中級職稱,從事專業技術工作兩年以上。 (2).碩士研究生畢業,取得中級職稱,從事專業技術工作四年以上。 (3).大學本科畢業,取得中級職稱,從事專業技術工作五年以上。 (4).其他符合評定條件人員。 正高級職稱 (1).大學本科以上畢業,取得副高級職稱,從事專業技術工作五年以上。 (2).其他符合評定條件人員。 凡符合上述申報條件的人員,還必須遵紀守法,具有良好職業道德,能認真履行崗位職責,在專業崗位上做出顯著成績具備相應的專業理論水平和實際工作能力。
申報高級 1、獲得部、省級表彰的學科帶頭人;地市級以上有突出貢獻的中、青年專家;榮獲國家、省級表彰的鄉鎮企業家或廠長、經理。 2、獲得國家科技進步三等獎以上;省、部二等獎以上;地市一等獎以上(含發明獎、成果獎、自然科學獎、星火獎)項目的主要完成者;獲得金、銀產品獎或省、部級產品獎或工程獎的主要生產技術負責人;創、省級新產品獎的主要生產技術負責人。 3、直接主持完成大型項目或負責大中型企業生產經營管理工作或對非公有制企業技術發展作出突出貢獻,取得明顯經濟效益者;企業連續二年營業收入在2000萬元以上(省確定的山區縣1000萬元以上)、或利潤在400萬元以上(省確定的山區縣200萬元以上)的主要負責人。 4、在技術發明、創新、改造、專利、推廣、應用中,取得的經濟效益連續二年(申報高級職務的前二年)占該企業利稅總額(400萬元以上,貧困山區200萬元以上)20%以上的主要技術負責人。 5、對本專業技術崗位的工作創立了有價值的經驗,并在省內同行業中推廣的主要貢獻者;擔任中級職務期間,成績顯著,并獲得省級以上先進工作者稱號的;或者在地市以上報刊或會議上發表過兩篇以上被同行專家認定為有價值的學術論文,或正式出版過有價值的著作或譯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