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證擔保人(擔保公司)向招標人出具履約保函,保證建設工程承包合同中規定的一切條款將在規定的日期內,以不超過雙方議定的價格,按照約定的質量標準完成該項目。一旦承包商在施工過程中違約或因故無法完成合同,則保證擔保人可以向該承包商提供資金或其他形式的資助以使其有能力完成合同;也可以安排由新的承包商來接替原承包商以完成該項目;還可以經過協商,業主從新開標,中標的承包商將完成合同中的剩余部分,由此造成造價超出原合同造價的部分將由保證擔保人承擔;如果對上述解決方案不能達成協議則保證擔保人將在保額內賠付業主的損失。
履約擔保金額一般不得高于中標合同價款的10% 。
保證擔保人(擔保公司)在投標人投標之前,向招標人出具投標保函,保證中標人將與招標人簽訂合同并將提供招標人所要求的履約保函。如果中標人違約,則保證擔保人將在保額內賠付招標人的損失。投標保證擔保可用于設計招投標、施工招投標、監理招投標、材料采購招投標等各種招投標活動。
銀行履約保函金額一般在中標通知書或合同中約定(正常情況為中標金額或者合同金額的5%-10%),辦理保函費用一般為擔保金額的1.6%-2.5% 期限為一年,銀行保函必須覆蓋工期,不足一年按照一年計算。
目前建筑行業大部分企業屬于掛靠資質,而銀行的風控要求較高,一般情況下,建議投標方和業主方溝通采用擔保公司保函(商業保函)代替銀行保函,商業保函具有同等法律效應,但辦理費用相對較低,且辦理資料只需要:招標文件,中標通知書,營業執照,最快當天出保函。
工程預付款保函:又稱工程還款擔保,是指向工程業主(受益人)保證,如申請人未能履約或未能全部按合同規定使用工程預付款時,業主這時提供相關證據可向銀行提起索賠,銀行有見索即付的義務。
預付款保函是指銀行對承包人進行擔保的一種方式,銀行開出符合業務要求的預付款保函后,承包人收到預付款,但并未按照合同執行項條款,未按時供貨或者施工,業主這時提供相關證據,可向銀行提起索賠,銀行有見索即付的義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