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付款保函承包人要求銀行向業主(發包人) 出具的保證業主所支付的工程預付款用于實施項目的一種信用函件。投標人在中標后簽訂的合同中規定,承包人委托銀行向業主出具的由業主按合同規定向承包人支付一筆工程預付款,及時用于實施項目的保證函件(即A委托B向C作出擔保,擔保內容是C按合同約定向A支付的預付款確實在用于項目的實施)。擔保銀行應為業主所接受。如承包人不履約,業主可憑保函向擔保銀行索賠。
因為正常的銀行保函是需要在該銀行有一定存款做為保證金的,如果申請人違約了,銀行在向招標人支付違約金的同時,也會從投標人的帳戶中扣除相應的保證金。但是由于大多數投標人并沒有多余的資金存在銀行帳戶,而且存了錢的銀行也不一定能夠開保函,因此,投標人很難自己直接從銀行申請辦理保函。
銀行或者擔保公司索要提供的一些資料
銀行資料根據報送銀行不同,略有差別,具體簽約性資料版本由銀行提供。
1、法人代表證明書及身份證復印件(一式兩份);
2、開立保函委托協議書;
3、董事會(股東會)決議、成員簽字樣本;
4、出具保函承諾書;
5、法代個人反擔保書;
6、反擔保保證合同;
7、保證額度使用申請書;
8、保函收妥確認書。
客戶提供資料:
1、資質證書;(對應項目資質);
2、營業執照電子版;
3、公司簡介,法代簡歷,公司章程;
4、實際施工人曾建工程合同或竣工驗收報告(近年1-2份類似規模項目);
5、銀行對賬單;(主要賬戶);
6、驗資報告、前兩年審計報告及近三個月財報;
7、工商查詢單;(近一個月有效);
8、上年度納稅證明及近三個月納稅憑證(國稅地稅);
9、貸款卡,查詢函(需有密碼);
10、項目經理個人簡歷;(身份證,資質證書,曾負責項目清單);
11、招標文件;
12、中標通知書;
13、施工合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