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兒童戲水池設計中,一般采用的深度為0.3~0.6m左右,一旦幼兒落入景觀池中的將是十分危險的。我們認為較為適宜的水深以0.2~0.4m為宜。這樣做的另一優點是,當水質濁度略高的,給人的感覺仍然清澈見底。池壁頂面應可供游人坐下休息,池壁頂面距地面高度一般為0.30~0.45m,除人工湖外,水面以高于地面為宜。
一般常見的景觀水池深度均為0.6~0.8m,這樣作法的原因是要保證吸水口的淹沒深度,并且池底為一整體的平面,也便于池內管路設備的安裝施工和維護。只有在為體現親水特點的淺蝶形池體設計時,才采用吸水坑或泵坑。0.6~0.8m的水深實際上存在著較大的不性。
國內多數產品的射流不是發散強烈就是毛剃橫發;即使同是一批產品,其水形質量也極不穩定,除了國產噴頭由于小規模生產機械加工精度不足的原因以外,根本問題是水景觀專用噴頭設計中沒有完善的設計理論和設計依據。因此,我們建議國家專業學會組織有關專家盡快制定出切實可行的設計規范和標準,使我國的水景噴泉行業更加規范地進一步發展。
不同的景觀形式適合不同的應用場景。比如音樂噴泉一般適用廣場等集會場所。它是以音樂、水形、燈光的有機組合來給人以視覺和聽覺上的美感;同時噴泉與廣場又融為一體,形成了建筑的一部分。而住宅區的樓宇間更適合設計溪流環繞,以體現靜謐悠然的氛圍,給人以平緩、松馳的視覺享受,從而營造宜人的生活休息空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