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
選擇運輸路線、方式和適當的承運人;
為貨主和選定的承運人之間安排攬貨、訂艙;
包裝、計量和儲存貨物;
辦理保險;
收取貨物并簽發有關單據;
辦理出口結關手續并將貨物交付承運人;
支付運費,收取正本提單并交給發貨人;
安排貨物轉運;
通知收貨人;
記錄貨物滅失情況,協助收貨人向有關責任方索賠。
1、水運代理
指提供水上貨物運輸服務及相關服務的國際貨運代理。可以具體劃分為海運代理和河運代理兩種類型。
2、空運代理
指提供航空貨物運輸及相關服務的國際貨運代理。
3、陸運代理
指提供公路、鐵路、管道運輸等貨物運輸服務及相關服務的貨運代理。
4、聯運代理
指提供公路、鐵路、管道運輸等貨物運輸服務及相關服務的國際貨運代理。這種代理又可以進一步劃分海空聯運代理、海鐵聯運代理、空鐵聯運代理等類型。
為海關服務
當貨運代理作為海關代理辦理有關進出口商品的海關手續時,它不僅代表他的客戶,而且代表海關當局。事實上,在許多國家,他得到了這些當局的許可,辦理海關手續,并對海關負責,負責早發定的單證中,申報貨物確切的金額、數量、品名,以使政府在這些方面不受損失。
貨運單是托運人或其代理人所使用的最重要的貨運文件,其作用歸納為:1.是承運人與托運人之間締結運輸契約的憑證;2.是承運人收運貨物的證明文件;3.是運費結算憑證及運費收據;4.是承運人在貨物運輸組織的全過程中運輸貨物的依據;5.是國際進出口貨物辦理清關的證明文件;5.是保險證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