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合發組織協定范本》中對“國際運輸”一語的定義是“指在締約國一方設有實際管理機構的企業以船舶或飛機經營的運輸,但不包括以船舶或飛機僅在締約國另一方各地之間的經營。”對國際海運和空運所得由企業實際管理機構所在締約國課稅。世界各國在簽訂稅收協定的同時,都制定了國內稅法對國際運輸所得進行課稅。
人類的航空活動首先投入軍事領域,而后才轉為民用?,F代戰爭中制空權的掌握是取得戰爭主動地位的重要因素。因此很多國家在法律中規定,航空運輸企業所擁有的機群和相關人員在平時服務于國民經濟建設,作為軍事后備力量,在戰時或緊急狀態時,民用航空即可依照法定程序被國家征用,服務于軍事上的需求。
從航空運輸的性質出發,一般把航空運輸分為國內航空運輸和國際航空運輸兩大類。
根據《民航法》第107條的定義,所謂國內航空運輸,是指根據當事人訂立的航空運輸合同,運輸的出發地點、約定的經停地點和目的地點均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運輸。而所謂國際航空運輸,是指根據當事人訂立的航空運輸合同,無論運輸有無間斷或者有無轉運,運輸的出發地點、約定的經停地點和目的地點之一不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運輸。
托運人托運貨物應向承運人填交貨物運輸單,并根據國家主管部門規定隨附必要的有效證明文件。托運人應對運輸單填寫內容的真實性和正確性負責。托運人填交的貨物運輸單經承運人接受,并由承運人填發貨物運輸單后,航空貨物運輸合同即告成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