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應當依照消防法規和國家工程建設消防技術標準對申報的消防設計文件進行審核。對符合下列條件的,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應當出具消防設計審核合格意見;對不符合條件的,應當出具消防設計審核不合格意見,并說明理由: (一)設計單位具備相應的資質; (二)消防設計文件的編制符合公安部規定的消防設計文件申報要求; (三)建筑的總平面布局和平面布置、耐火等級、建筑構造、疏散、消防給水、消防電源及配電、消防設施等的消防設計符合國家工程建設消防技術標準; (四)選用的消防產品和具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材料符合國家工程建設消防技術標準和有關管理規定。
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對申報消防驗收的建設工程,應當依照建設工程消防驗收評定標準對已經消防設計審核合格的內容組織消防驗收。 對綜合評定結論為合格的建設工程,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應當出具消防驗收合格意見;對綜合評定結論為不合格的,應當出具消防驗收不合格意見,并說明理由。
建筑內部裝修設計防火審核申報條件: 1.填報《建筑內部裝修防火審核申報表》; 2.經原土建設計單位簽證認可的裝修平、立、剖面設計圖紙, 裝修節點詳圖,水、電、暖通及消防系統圖紙; 3.原建筑物平面圖,消防設施布置圖; 4.裝修材料的防火性能及有關證明; 5.建筑消防設施設計必須由法定資格單位承擔,圖紙必須有設計證號、設計單位名稱及設計人員、審核人員的簽名,蓋設計專用章,并出具《工程消防設計自審表》; 6.原建筑消防審核驗收意見; 7.設計單位、施工單位相應資質證書復印件。
審批期限: 建筑消防設計、建筑內部裝修設計防火審核審批期限從受理圖紙、資料之日起,如圖紙、資料齊全,一般工程應在10個工作日之內,國家、省級重點工程以及設置自動消防設施的工程應在20個工作日內核發《建筑工程消防設計審核意見書》,需要組織專家論證消防設計的工程可以延長至30個工作日。如圖紙、資料不齊,應在受理后3個工作日內發出《補送圖紙資料通知書》,通知申報單位補送,審批期限從補齊圖紙、資料之日算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