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放遇水爆炸的物質或用水滅火會對周圍環(huán)境產生危險的地方應設置“禁止用水滅火”標志。
在旅館、飯店、商場(店)、影劇院、醫(yī)院、圖書館、檔案館(室)、候車(船、機)室大廳、車、船、飛機和其它公共場所,有關部門規(guī)定禁止吸煙,應設置“禁止吸煙”等標志。
其它有必要設置消防標志的地方。
道路交通標志如何分類?
道路交通標志可分為主標志和輔助標志兩大類。
主標志又分為:
警告標志、禁令標志、指示標志、指路標志、旅游區(qū)標志和道路施工標志等。
什么是禁令標志?
禁令標志是禁止或限制車輛、行人交通行為的標志。其形狀通常為圓形,個別為八角形或頂點向下的等邊三角行。其顏色通常為白底、紅圈、紅斜桿和黑圖案,"禁止車輛停放標志"為藍底、紅圈、紅斜桿。
出口的數量 高層建筑每個防火分區(qū)的出口不應少于兩個,且應分散布置,滿足兩個出口之間的距離不應小于5.00m。但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設一個出口: ①18層及18層以下,每層不超過8戶、建筑面積不超過650m2,且設有一座防煙樓梯間和消防電梯的塔式住宅。 ② 每個單元設有一座通向屋頂的疏散樓梯,且從第10層起每層相鄰單元設有連通陽臺或凹廊的單元式住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