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標志標牌是用于表明消防設施特征的符號,它是用于說明建筑配備各種消防設備、設施,標志安裝的位置,并誘導人們在事故時采取合理正確的行動。
一些群眾對消防知識的不了解,使他們在面對火災時不能準確判斷,從而影響滅火和逃生。總結以往的火災事故,往往是在發生事故的初期,人們看不到消防標志、找不到消防設施,而不能采取正確的疏散和滅火措施,造成大量的人員傷亡事故。
存放遇水爆炸的物質或用水滅火會對周圍環境產生危險的地方應設置“禁止用水滅火”標志。
在旅館、飯店、商場(店)、影劇院、醫院、圖書館、檔案館(室)、候車(船、機)室大廳、車、船、飛機和其它公共場所,有關部門規定禁止吸煙,應設置“禁止吸煙”等標志。
其它有必要設置消防標志的地方。
什么是指路標志?
指路標志是指示道路方向、地點和距離信息的標志。其形狀,除地點識別標志、里程碑、分合流標志外,為長方形或正方形。其顏色,一般道路為藍底、白色圖案,高速公路為綠底、白色圖案。
高層民用建筑 (1)高層民用建筑內走道的凈寬,應按通過人數每100人不小于1.00m計算;高層民用建筑首層疏散外門的總寬度,應按人數最多的一層每100人不小于1.00m計算。 (2)每層疏散樓梯總寬度應按其通過人數每100人不小于1.00m計算,各層人數不相等時,其總寬度可分段計算,下層疏散樓梯總寬度應按其上層人數最多的一層計算。 (3)疏散樓梯間及其前室的門的凈寬應按通過人數每100人不小于1.00m計算,但最小凈寬不應小于0.90m。單面布置房間的住宅,其走道出口處的最小凈寬不應小于0.90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