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章處理是對有違反稅法行為的納稅人采取的懲罰措施。違章處理是稅收強制性在稅收制度中的體現,納稅人必須按期足額的繳納稅款,凡有拖欠稅款、逾期不繳稅、偷稅逃稅等違反稅法行為的,都應受到制裁(包括法律制裁和行政處罰制裁等)。
違反稅收征收管理制度;包括未辦理稅務登記、注冊登記和使用稅務登記證;未按規定辦理納稅申報;未按規定建立、使用和保存帳務、票證;未按規定提供納稅資料,拒絕接受稅務機關監督檢查等行為;
欠稅:即納稅人應故超過稅務機關核定的納稅期限,少繳或未繳的違章行為;
偷稅:即納稅人使用欺騙、隱瞞等手段逃避納稅的違法行為。
抗稅:即納稅人公然拒絕履行國家稅法規定的納稅義務的違法行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