辯護方法:
查閱案卷:認真查閱案卷,了解案情,找出重點和疑點,可對言詞證據進行比較。
尋找法律依據:查閱相關法律依據,找出無罪或不負刑事責任辯護的法定理由,如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證據不足、不可抗力等。
收集無罪證據:收集能證明被告人無罪的證據,如被告人行為情節顯著輕微、系合法行為、沒有實施指控的犯罪行為、指控證據不足等。
堅持辯護:一旦決定作無罪辯護,律師就要敢于堅持,不為被告人及其家人的妥協而輕易改變。
辯護角度:
事實角度:論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沒有實施被指控的犯罪行為,如證明犯罪現場沒有嫌疑人蹤跡、作案時間不具備、存在不在場證明等。
證據角度:對控方提交的證據進行嚴格審查,包括證據的合法性、關聯性和真實性,若發現證據存在收集程序違法、來源不明、相互矛盾等問題,可作為無罪辯護的依據。
法律適用角度:依據法律規定,判斷指控是否符合法律規定的犯罪構成要件,若行為不符合某一罪名的主觀故意或客觀行為標準,可主張無罪。
罪名降格辯護
從犯罪構成要件入手,論證被告人的行為不符合重罪的構成要素,而更符合輕罪的特征。
例 1:公訴機關指控 “搶劫罪”(重罪,量刑 3 年以上),辯護人通過證據證明被告人未使用暴力,僅以語言威脅取得財物,更符合 “敲詐勒索罪”(輕罪,量刑可能 3 年以下)。
例 2:指控 “綁架罪”(重罪,量刑 10 年以上),辯護人論證被告人未控制被害人人身自由,僅為索取債務短暫限制其離開,構成 “非法拘禁罪”(輕罪,量刑可能 3 年以下)。
輕罪辯護的適用場景
案件事實基本清楚,被告人確實實施了違法行為,無罪辯護成功率極低時;
被告人主觀惡性較小、社會危害性較輕,如過失犯罪(如交通肇事罪)、臨時起意的輕微暴力犯罪;
存在法定從寬情節,如未成年人犯罪、初犯偶犯,通過輕罪辯護可爭取不起訴或緩刑。
